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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主題不是Chicken Pickin

這兩天送小咩去幼兒園的時候看到門口貼著「111學年度學前身心障礙入園」甚麼巴拉巴拉的海報,覺得可以來分享一下我們自己的經驗-關於「發展遲緩」這件事。

台北市來說,所謂的學前身心障礙,是包含「發展遲緩」的。身心障礙這個身分須要有政府發的身心障礙證明,不過發展遲緩就不用了,只要有醫生證明,申請入學的時候會有人到府評估小朋友的狀態。

不過發展遲緩其實到了幼兒園要入學才處理也有點晚了。一般來說早期療育(簡稱早療)是6歲以前的事情,而3歲以前能夠開始進行更能把握腦部發育的黃金期,一旦超過這個時間,做起來就吃力了,不論是孩子或者是大人。

那麼要怎麼樣能觀察到小朋友的發育的?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小兒科醫生有沒有提醒我也不大記得,不過他在過程中一定是有介入,所以後來我們才轉到台大去看,不過當時下定決心要去看就是因為去參加那種媽媽群組揪團的團拍,那時候才七八個月大,現場一比較真是很明顯。

後來在神經科評估大約只有五個月的程度,連平衡保護的反應都沒有,之後就到復健科上課,做到一歲半多吧,當時台大復健科說等到兩歲如果還不會講話再來看。

其實講話這個部分,如果以開始能叫人來算,並沒有特別慢,但是整個就很安靜,也沒有明顯的仿說和構句,那時候媽媽覺得不大妥,於是又在別人的介紹下去了北醫復健科,等於是還沒兩歲又開始進入療育的過程。

說到這裡,不禁覺得台大認定的標準比較嚴格(或者該說寬鬆?),也就是你要達到一個比較明顯的程度他才會認為你需要進行介入。就像當時新生出院的時候有黃疸指數偏高的狀況,但是就是不夠高到讓小朋友能夠住院照光,後來回門診又更高了但還不夠高,門診醫師當場打去病房也沒辦法入住,只好回家,後來還是我那時候去看的中醫警告我不能拖,我們才到處找醫院問能不能收。

台大的收住標準是黃疸指數要18以上,當時第二次回門診的時候我記得是17.3還是17.8了,不收就是不收。打聽過禾馨和李木森是12就收,但是必須是在他們診所接生的小朋友才收,最後是去了萬芳,萬芳15收,我記得那時候萬芳的醫生還說怎麼這麼晚才送,唉我也很無奈啊。

總之去了北醫之後,才做到了正式的評估,排了物理、職能、語言課,只差心理課沒上了,這一做就是好幾年。

基本上只要進入醫療體系之後,這個小孩就會被列管,在醫院做評估,最後也會有醫院的社工師加入,因此時間到了社會局的社工就會打電話來,不論是療育或者是入學等等,所以正常來說,有在早療的小朋友應該就會收到一開始說的入園通知。這個有專門的人負責,所以原則上都會是同一個社工,入園之後至少每個學期的IEP會議都會見到他,早資中心的部分會追蹤到上小一的上學期結束(也就是多追蹤半年確認適應與銜接都順暢)。

回頭來說一下早療這件事為什麼不要拖,小朋友發育最快的時間大概就是剛出生的這幾年,你越早介入,就能利用這個快速發育的時間去改善他的機能,尤其是大腦的發育會影響到許多層面,我是覺得入幼兒園才開始都有點晚了,尤其是有些人會到中班甚至大班才入園,這個時候才發現的話真的會很扼腕吧。

由於音樂教學工作的關係,我偶爾也會碰到小朋友帶有一點狀況,曾經就碰過語言遲緩的小朋友,媽媽說發現的比較晚,當時小二的他講的話我幾乎聽不懂,我可以感覺到他的挫折感,還好後來多少我能抓到一些訊息。一般來說如果覺得家長能講,我們會鼓勵家長至少去做個評估,遲緩有很多種,每個孩子的狀況與需求都不一樣,最差最差就把復健課當作一種監測,政府提供了資源你不用白不用啊。

而且早療階段除了有政府補助之外(看診比較便宜),還有提供交通補助(一次$200),自費課程補助(幾乎可以全額,因為這個和交通補助併有$3000上限),這些都是六歲以前才有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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