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多年,感覺到蠻多人對於音樂理論的理解是建立在片面而且缺乏連貫性的概念上,這些片面的概念常常會因為對於名詞的定義不清,或者是因為學習順序的混亂,而造成難以理解那些理論的結果。
其實,音樂的理論,大體上可以說是來自於音樂現實的整理,也就是說,如果去了解了音樂的發展過程,那麼對於音樂理論的理解,以及整體音樂的認知和欣賞,都能夠獲得比較全面而且連貫的理解。因此,這個雖然是架空,但是也不完全是胡謅的故事,就這麼開始了...
讓我們假設,音樂是這樣發展出來的...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非洲,某一天有人拿著某樣東西敲著另一樣東西,發出了可能是「咖咖咖」,或者是「扣扣扣」之類的聲音。
「咖咖」「扣扣扣」「咖咖咖」「扣扣」....
在重複做了幾次這種無聊的動作之後,這傢伙發現了節奏,成為地球上第一個發現節奏的人。
或許這不是發生在粗壯南猿那麼古老的事情,或許到了勞動人或者是巧人的時候也還做不到,但就假設,也許是幾萬年前,當尼安德塔人已經在快要被克魯瑪農人給滅種的時候,這個世界上有了音樂的第一個要素「節奏」的出現。
我想不只是我認為音樂中最重要的是「節奏」,節奏並不必需要是固定拍速度,就算是自由拍,也能傳達出一種刻意造成的節奏感,那種透過人的意志所製造出來,而非隨機發生的聲響,而這必然是音樂之中最具感染力的部份,也因此,大概可以這麼說,所有的聽眾都能分得出「掉拍」。
有了節奏之後,人類可以整合出集體的行動,例如在古代的戰爭中,鼓就佔有非常重要的角色,不過鼓的出現可能要等到人類有能力處理獸皮的時候才會看到。我們可以想像,在這個過程中,這些祖先們其實是先發現了不同的材質或者是位置,可以發出不同的「音色」,於是透過敲打不同的材料,來表達不同的意思。
然而節奏不僅僅只是所謂的「拍子」,還包含了「力度」的輕重以「音值」的長短這兩個要素。也許在某些打擊樂器中比較難以表現出音值的長短,但是就其他能夠發出聲響的東西來說,要發出不同時間長度的聲音就不是問題了,只是由於技術的發展還沒有到,因此我們假設,這個時候能夠使用的「樂器」,還是以打擊樂器為主。
就算無法發出足夠長度的聲音的打擊樂器,兩個打擊點之間-也就是音與音之間-的時間距離,也能傳達出不同的「音值」變化。
於是,就在這不停的亂打之下,人類的歷史又延續了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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